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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安体彩假票案看公证的独立性/方贤淮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04 00:46:01  浏览:813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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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安体彩假票案看公证的独立性

池州市公证处 方贤淮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三日爆发的西安体彩假票案及由此而揭开的即开型体育彩票发行过程中的种种黑幕,不仅引发了中国体彩业的空前信用危机,而且也使整个公证行业的公信力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正如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一样,西安体彩假票案同时也为公证行业如何健康发展提供了绝佳的反省机会,比如说曾被公证行业广泛忽视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程序公正意识、公证预警机制的设立、公证的独立性等问题。由于篇幅所限,本人根据近几个月的观察思考,仅就公证的独立性问题谈点看法,以期引起公证界同行对此问题的高度重视
公证是指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的程序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早已明确将公证处界定为中介组织,公证作为一种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的特殊中介活动,为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必须保持中立即自身的独立性,不受外界任何非正常因素的干扰。然而由于立法和体制两方面的原因,我们看到,公证很难做到独立性。
一 、 影响公证独立性的立法因素
(一)、实体立法和程序立法的缺陷使公证处于虚无主义境地,公证在许多场合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和生存手段。
首先从实体立法来看,严格地说,目前尚无一部实体立法明确规定哪个项目必须公证。就连最能体现公证职能作用的现场监督类公证、保全证据公证、提存公证、继承权公证、遗嘱公证、赠与公证等,在相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拍卖法、政府采购法、民法通则、继承法、合同法等实体法中都没有作出必须公证的规定。公证失去了实体法的依托,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于是许多不应该有的现象发生了,有的公证处于生存的需要,到处找米下锅,为一些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对一些大的客户百般迁就,甚至以给回扣的方式拉业务,稳定证源。目前许多地方不合理的公证机构设置又加剧了这种现象的产生,导致恶性竞争频频出现,在生存压力和利欲驱动之下,公证要想坚持自身的独立性又谈何容易。以西安体彩假票案为例,西安体彩中心将彩票发包给杨永明,即已违反了财政部《即开型彩票发行与销隹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彩票发行机构不得采用承包、转包、习断等形式对外委托彩票发行和销售业务”的禁止性规定,面对西安体彩中心的这一违规行为,公证员为何不纠正或拒绝公证?在提出查验奖票并填写奖票号码的正当要求遭到拒绝时,公证员为何没有坚持原则予以拒证?西安体彩假票案爆发后,公证员为何要参加西安体彩中心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并在会上为其辩解?细究其原因,除了公证员的自身素质因素外,因利欲驱动而导致的对当事人的无原则迁就和依附,放弃公证的独立性在其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其次从程序法上看,公证无程序法作保障。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公证的证据效力作了规定,但该条款同时又规定“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但书内容的规定,给了法官以足够的权力不采信公证认定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而公证机关又没有任何制约手段。实践中也正如此,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撇开公证的认定,另起炉灶,使公证书成为一张废纸。久而久之,就给人产生了公证无用论的印象,就连公证员本人有时也认为公证在很多时候是个摆设。公证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法官手中,公证的独立性又从何谈起。
(二)、公证程序规范对公证独立性涵义的表述不够完整,也未将其提其升至应有的高度。
一九八二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作为公证最根本的组织和程序方面的行政法规,对公证的独立性问题只字未提。二00二年司法部发布的《公证程序规则》是当前公证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部公证程序规范,其中关于公证独立性的表述是“公证处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办理公证事务,不受其他单位、个人的非法干涉”。这一表述有两层意思:一是公证处要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公证事务;二是公证处要独立办理公证事务,不受其它单位、个人的非法干涉。但是随着公证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公证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公证独立性的内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有的表述已不能完全涵盖,必须对公证的独立性重新定义。笔者认为,应结合《公证程序规则》和《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关于公证独立性的规定,把公证的独立性完整表述为:“公证处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办理公证事务,不受其他单位、个人的非法干涉,不受非客观事实和法律之外因素的影响”。
关于公证的独立性的法律地位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公证程序规范对其都未予充分的重视。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外,笔者还查阅了二十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公证条例或若干规定发现仅有十二个省、市、自治区的公证条例或若干规定对公证的独立性内容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尚有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证条例或若干规定,对公证的独立性未做任何规定。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送审稿),对公证的独立性也只是一般性的规定,并未上升到法律基本原则的层面。
二、影响公证独立性的体制因素
当前对公证处的管理实行的是以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为主的模式,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处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如主任的任命、公证人员的聘用、收益的分配等方面拥有决定权,而司法行政机关又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和级成部分。这种管理体制为各级党政部门干预公证事务提供了便利条件。实际上各级党政部门对公证事务的干预也都是通过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的,例如某公证处曾办理过一重大工程招标投标公证,由市政府出面向公证处调取卷宗,公证处以市政府不是当事人且又未征得当事人同意为由予以拒绝,市政府最后通过给司法局施压的方式达到了目的。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政府在举办一些重大活动如彩票发行时,把公证处作为下属的成员单位看待,具有浓重的行政色彩。这些事例足以说明现有体制下公证要想坚持原则,排除外界干扰,做到自身的独立性是何等艰难。公证独立性的实现,还有待于公证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参考文献:
公证员入门 江晓亮主编
公证规章汇编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编
西安“宝马”彩票的断想 作者:方晓阳、陈玉珍
中国公证2004。6
彩票公证应当慎之又慎——由西安体彩舞弊事件想到的作者程芳仁 中国公证20047
央视论坛:“挂彩”的彩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送审稿)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现场监督公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西安体彩假票案等沙及公证严重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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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化指南》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文件

 

国土资发〔200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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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化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

  为贯彻实施《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落实部党组2002年第11次会议提出的"应研究制定统一的标准,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技术基础工作,建立科学完善的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体系,系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制定国土资源信息标准,支持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部电子政务建设,部编制了《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和规范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文 波 杨庆弟
联系电话:010-66558423 010-66558623


附件:《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化指南》





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对六个外侨继承案件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对六个外侨继承案件的批复

1954年4月14日,最高法院

东北分院:
你院五三年法总字四九四八号请示及所附六个外侨继承案件十八宗均悉。经我院与外交部及中央文教委员会宗教事务处研究后提出如下意见:
一、苏侨阔洛司结列夫声请受赠遗产案,解放前外人遗产中之房地如产权无问题,并已办妥继承手续(包括伪法院之认证及过户手续),可不再追究。如未办妥继承手续,应按我现行之处理遗产内部规定办理,即土地收回,房屋公告继承,无合法继承人或期满无人申请继承时,即视为绝产,收归公有。克新尼牙遗嘱虽经伪法院裁定确认,但未办理更名手续,故仍须按未办理手续之房地办理。但为照顾声请人长期住用该房产之既成事实,将来房屋收归公有后可由房地产管理局口头告知准其暂时免费使用。
二、哈尔滨犹太宗教公会声请继承葛拉次遗产案,如产权无问题并已办妥继承手续,可不再追究,同意为该会所有。土地部分,应在裁定书上注明“土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
三、苏侨世畏次声请继承遗产案,可准其继承全部遗产;但应由代理人将载明牙·维·世畏次在苏联国内查寻无着的苏联正式文件经签证后送法院存卷。
四、无国籍人米罗诺夫遗产案,不得由陶克利受赠。该项房地产应予以公告继承,逾期无合法继承人申请继承时即应收归公有。
五、无国籍人保格达诺夫司缶牙等声请继承案,同意你院意见,该项房地产应以产权不明为理由予以代管,限期交出房地契证及抵押清偿证件,否则收归公有。
六、林德聂尔声请继承遗产案,为照顾林德聂尔与其姊长期共同生活并看护其姊以及该遗嘱已经我法院公证的事实,可以准林德聂尔继承。
此外,在处理涉外案件时应逐案先与当地外事机关联系,其涉及外侨宗教团体案件并应与当地宗教事务机关联系。关于外侨遗产继承问题中央有关部门发出的批答文件仅供内部掌握之用,不宜对外宣布。送来的六个案件中,经查有三个案件一、二两审法院在裁定书上有的直接引用外交部的指示;有的写明“按照我国法令规定”,我们认为都是不够妥当的。以上两点希你院并转告各该院,今后注意。